您的位置:首页————
湖南拟立法保护母亲河 经营水上餐饮最高可罚10万
编辑:中餐协    时间:2019-07-23 18:41:07    浏览次数:

  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。27日上午,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分组审议了《湖南省湘江管理条例(草案)》,其中规定,湘江流域内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申请取水许可证;禁止在湘江干流和一、二级支流上经营水上餐饮业;应建立健全湘江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制度。

 经营水上餐饮最高罚10万

  《条例(草案)》规定, 禁止在湘江干流和一、二级支流上经营水上餐饮业。否则,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营业,拒不停止营业的,没收经营设施、设备、工具等财物,可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
中国餐饮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

Copyright@2002-2016 China Dining Industry Association
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4号   邮编:100044   电话:010-53515562   技术支持QQ:2495182052

 E-mail:zgcy315@126.com